[四川成都]离婚后孩子与生父关系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1 02:08:48 阅读:5794
我朋友与其丈夫分居两年,现在准备离婚,目前育有一子,房产一处,有几点疑问想请教各位律师: 一:离婚的原因是男方有了新欢,但女方只有男方与第三者的QQ聊天记录; 请问:这样的QQ聊天记录能独立的做为证据证明男方系过错方吗? 二:男方给出离婚条件有两种:A孩子归男方,女方给付孩子的相关费用。房产归女方,有价证券归男方。 B孩子归女方,男方不负责关于孩子的任何费用。房产归女方,有价证券归男方。 女方选择B方案,针对此方案,男方曾说:就当我从来没有生过这个孩子(原话),女方因此提出: 1、自离婚之日起,AAA(男方姓名)自愿放弃对CCC(孩子姓名)的监护权、抚养权、探望权,同时放弃CCC对AAA的赡养义务,断绝父子关系; 2、自离婚之日起,AAA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身份接近、联系CCC; 3、AAA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告知或暗示其为CCC父亲; 4、自离婚之日起,如AAA要求重新获得CCC的监护权、抚养权、探望权或要求CCC对其履行赡养义务,则AAA要给付BBB(女方姓名)自离婚之日起CCC的抚养费和教育费,抚养费标准XXX元/月,教育费标准XXX元/月;若CCC已成年且有工作能力,抚养费计算至CCC十八周岁止;教育费计算至CCC接受学历教育结束时止。否则BBB和CCC有权拒绝其要求。 请问各位,以上各点是否合法,能否从法律上保障女方及孩子不再受男方干扰? 盼复!

最佳回答

勤恳的月光

精明的鲜花

2026-04-01 02:08:48

最好要律师帮你审查一下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任性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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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8:48

    最好要律师帮你审查一下

  • 舒服的战斗机
    回复
    2026-04-01 02:08:48

    父母离婚后,仍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和责任。我是成都的律师,可以与我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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