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的工资!

司法 时间:2026-08-23 20:49:50 阅读:1994
本人于2003年3月10日进入一家港资公司,同年7月1日签下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每星期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可是我们都是上四十八小时。(03年7月-06年6月30日有劳动合同,但是我丢了,不过公司与劳动局各有一份。06年7月公司没有与我签合同。)我想问我可不可以打官司让公司陪我这几年来星期六上班的钱。

最佳回答

俊逸的便当

明理的芒果

2026-08-23 20:49:50

劳动法规定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最长工作小时不超过40小时,若周六工作已在40小时之外的,超出部分的工作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震动的抽屉
    回复
    2026-08-23 20:49:50

    劳动法规定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最长工作小时不超过40小时,若周六工作已在40小时之外的,超出部分的工作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

上一篇 民事调解书无财产分割内容而笔录已记录无共有财产需要分割,以何为准

下一篇 开发商办产权证要收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