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着急..法盲十一这厢请教了..急急..

司法 时间:2026-05-29 06:39:29 阅读:8897
有甲、乙、丙三方。 甲是厂房单位,乙是甲找来建厂房(施工人员)的工人,丙是供货单位。 甲委托丙建造一个梁(农村的那中三角形木质的),双方签定一个合同,合同内容规定了梁的尺寸,但未规定梁的承重。由于所建的厂房跨度比较大,也较高,在乙方施工时候,梁下方没有砌承重墙(柱),梁被压断了,砸伤了几个人。 请问在这起事故中,责任如何追究? 急盼。。 [[i] 本帖最后由 法盲十一 于 2007-1-21 11:07 AM 编辑 [/i]]

最佳回答

怕孤单的菠萝

健康的流沙

2026-05-29 06:39:29

甲应该要承担责任,至于丙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其所提供的梁是否符合要求。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孝顺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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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6:39:29

    甲应该要承担责任,至于丙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其所提供的梁是否符合要求。

  • 深情的鸡
    回复
    2026-05-29 06:39:29

    乙方有无资质,如无,与甲承担连带责任。丙的情况要具体分析。

  • 寂寞的皮带
    回复
    2026-05-29 06:39:29

    同意三楼的意见,建议楼主委托律师处理有关事宜

  • 俭朴的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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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6:39:29

    三家应该各自承担一部分责任。

  • 热心的大山
    回复
    2026-05-29 06:39:29

    再请问一下:受伤工人有无权力告丙方?若无,能有什么理由说服受伤工人放弃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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