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着急..法盲十一这厢请教了..急急..

司法 时间:2026-08-23 14:24:23 阅读:146
有甲、乙、丙三方。 甲是厂房单位,乙是甲找来建厂房(施工人员)的工人,丙是供货单位。 甲委托丙建造一个梁(农村的那中三角形木质的),双方签定一个合同,合同内容规定了梁的尺寸,但未规定梁的承重。由于所建的厂房跨度比较大,也较高,在乙方施工时候,梁下方没有砌承重墙(柱),梁被压断了,砸伤了几个人。 请问在这起事故中,责任如何追究? 急盼。。 [[i] 本帖最后由 法盲十一 于 2007-1-21 11:07 AM 编辑 [/i]]

最佳回答

强健的小笼包

跳跃的百合

2026-08-23 14:24:23

甲应该要承担责任,至于丙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其所提供的梁是否符合要求。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寒冷的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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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4:24:23

    甲应该要承担责任,至于丙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其所提供的梁是否符合要求。

  • 无限的时光
    回复
    2026-08-23 14:24:23

    乙方有无资质,如无,与甲承担连带责任。丙的情况要具体分析。

  • 温柔的身影
    回复
    2026-08-23 14:24:23

    同意三楼的意见,建议楼主委托律师处理有关事宜

  • 激昂的吐司
    回复
    2026-08-23 14:24:23

    三家应该各自承担一部分责任。

  • 大力的鲜花
    回复
    2026-08-23 14:24:23

    再请问一下:受伤工人有无权力告丙方?若无,能有什么理由说服受伤工人放弃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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