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先咨询再委托律师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29:23 阅读:9414
本人于2003年3月在一公司工作,按合同约定按照国家标准工作时间工作,但公司要求我们工作时间从7:30-12:00,再从14:00-19:00,每天工作9个半钟,每月只休5天,现本人已于2006年12月31日终止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用?是否可以申请仲裁?如对仲裁不服,请律师的费用大概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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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的红酒

悦耳的过客

2026-03-31 22:29:23

看自己有没有初步证明加班的证据,例如上班时公司是否记录考勤?可仲裁,须在2月底之前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律师收费需要和律师当面协商,因人而异、因案而异。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内向的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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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9:23

    看自己有没有初步证明加班的证据,例如上班时公司是否记录考勤?可仲裁,须在2月底之前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律师收费需要和律师当面协商,因人而异、因案而异。

  • 昏睡的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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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9:23

    可与原单位协商,也可投诉,或直接申请仲裁。是否聘请律师,看个人情况而定。费用与律师协商收费/

  • 柔弱的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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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9:23

    可以仲裁,仲裁就可以请律师了,不要等,代理费用在一千二

  • 超级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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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9:23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最好在离职后2个月内申请劳动仲裁,请律师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应与你所要聘请的律师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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