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是否可随抚养孩子的改变成另一方所有

司法 时间:2026-05-30 06:44:45 阅读:7581
2006年8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我每月给孩子生活费200元,房子归对方,对方房补贴3万元。判决后对方给了我2.85万元,剩余说没有了以后再给至今多次催要没有给。孩子男方也一直没有接去生活,一直和我生活在一起,多次催男方接走孩子,男方以孩子不愿意和她一起生活为由一直没有接走孩子。 以上这种情况,我想要回抚养权,对房子进行重新分割,房子归我所有,我退还男方2.85万元,法院是否支持?是否还需要向原来判理案件的法院起诉?麻烦您给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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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率的乌冬面

欣慰的星月

2026-05-30 06:44:45

法院不会支持你的主张。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如果条件发生变化,可以进行变更。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风趣的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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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6:44:45

    法院不会支持你的主张。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如果条件发生变化,可以进行变更。

  • 整齐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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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6:44:45

    向男方户籍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房子问题已经处理,申请执行。

  • 可爱的黄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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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6:44:45

    子女扶养权可以变更,扶养费可以增加。因财产已经分割,一般不能反悔。

  • 稳重的小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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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6:44:45

    变更孩子抚养权,要求对方给付生活费,房子可以争取带着孩子的居住权。

  • 独特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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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6:44:45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房屋问题法院一般不再处理。

  • 傲娇的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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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6:44:45

    可以与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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