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照片拍摄下来的付款凭证可否作为证据?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8:24 阅读:4660
在恋爱期间,我替前女友偿还了她银行信用卡里的一笔透支款.是我携带她的信用卡到银行柜面亲自办理的.存款人落款记不清是写我的名字还是她的名字了.笔迹是我亲自书写的. 现在恋爱关系结束,对方不承认这笔借款.拒绝偿还. 还有一些代她支付的电话帐单等,帐单收据都在我处。 现由于银行存款回执遗失,没有物证。但是,经过咨询我可以到银行柜面查询当时的存款单,上面应该有我亲笔签名,据悉银行可能不让复印。请教各位律师我用数码照片拍摄下来,可否作为物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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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健的眼睛

谨慎的黄蜂

2026-03-30 03:08:24

数码拍照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很简单,数码的东西容易修改! 当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笔迹鉴定等,但有关鉴定费用颇高,如果对方所欠钱不多,起诉的话可能诉讼成本很高。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傻傻的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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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8:24

    数码拍照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很简单,数码的东西容易修改!当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笔迹鉴定等,但有关鉴定费用颇高,如果对方所欠钱不多,起诉的话可能诉讼成本很高。

  • 标致的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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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8:24

    当然如何 你不是为经济利益打官司,可以一试

  • 能干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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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8:24

    不能证明对方欠你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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