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是以他的名义签的,这时候他就说为什么要分钱.他认为我不能那这笔钱.还有他之前也欠了我家人的钱,我会造成什么罪呢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5:54 阅读:6744
在05年3月我和男朋友一起在NUSKIN公司里做直销,那么我和他一起做一张卡,合同上是以他的名义签的,到06年7月我就说钱我们一人一半吧,他说没问题,银行卡一直是我保管的.到11月底我就和他说分手,那么11月的工资是12月25号才发放的,到12月头的时候,我就说等25号签分完了我就把银行卡还你,这时候他就说为什么要分钱.他认为我不能那这笔钱.还有他之前也欠了我家人的钱,他说好要还1000元的.从头到尾我们都没有签协议的. 那么我想问,我可以分到一半钱吗?还有他欠我家人的钱我应该那回吗?如果他要告我的话,我会造成什么罪呢?告得进吗? [[i] 本帖最后由 sisiwin 于 2006-12-29 10:55 AM 编辑 [/i]]

最佳回答

想人陪的寒风

健忘的手套

2026-03-30 01:15:54

可以要回一半;欠你家人的钱如有证据的话,也可以要回;他告不到你什么的。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含糊的唇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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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5:54

    可以要回一半;欠你家人的钱如有证据的话,也可以要回;他告不到你什么的。

  • 忐忑的冬瓜
    回复
    2026-03-30 01:15:54

    比较复杂,建议你具体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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