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碰撞,谁之过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7:20 阅读:154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有一件麻烦事想咨询一下,我们厂大门与门外的生产路面形成“丁”字形。大门向福利区内凹陷,与围墙延伸段(实际未延伸)形成等腰 梯形,梯形高3到4米,下底约有10米长,上底1.2米X4,即4小扇1米2宽的门构成,两边各两小扇。可以说是两大扇,而每大扇由两小扇构成。 两小扇的连接与人们夏季乘凉用的小折叠扇一样用合页活动连接,两小门远离门柱的角各用一只支撑轮。我厂下午6:00下班,而为小区安全起 见要求门卫用铁链拉一下门即留出1米多的宽度以供出入。我厂人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骑车出入而不下车。一线人员由于有机器噪音相对晚一点 下班。在6月30日下午6:05我在门外路面延伸处内即平行梯形下底中间处转弯时发现右侧有一女人向大门跑去。有一老太太(据后来说的,先 说78岁,8月16日变为80,我不能确定)在前边过了拉门的铁链,我为躲避那女人靠大门南侧靠门柱的那扇小门(处于关闭状态)骑自行车,走 在离拉门的铁链南侧北门框还有1米多远时,发现老太太被那女人(最后证实是住在这个厂子的那女儿)从后边拉着在如下图中靠值班桌的那扇 门的门框即离门框不到1米靠值班桌子远大门角处站立,我喊了一声,无反应,被门框差点碰了我左手,而门的宽度仅有1米2左右,由于在铁链 上转弯自行车会倒下,过了铁链之后斜着轧了老太太左脚掌与脚面相交的脚外侧最窄一段皮肉没伤着骨头。事发过程如下图所示: 我的路线如 数字3:由一个大号和一个倾斜数字小1构成,3下面的“一”是碰后带走老太太的路线;而老太太的女儿是倾斜数字1,不过她的1比我的大,后 面的“一”相同且处于是同时进行的,把她的“一”忽略不计。组合起来与数字31相像。由于老太太帮女儿提着西瓜我猛拐方向,把老太太从 远北侧门框带到南侧门柱1米左右处,开水房台阶不远,老太太在那女儿的拉动之下前后摇晃两次向后缓慢到下,造成左小腿左外骨(即腓骨) 裂纹不需要住院。当时我积极进行治疗,刚开始两天,老太太那女儿还承认他们也有错误是急,但是只说幸亏她从后边跑过去拉了,否则摔得 更严重;为了拉老太太把他的腰也扭了。但是,自从大女儿来过之后,只字不提,按照他们说法成为我负全部责任。理由就是:我见了大女儿 三次面,都给我提的是,她们马营地区有一小伙碰了一位老太太,起初两次是花了两三万,后面变成了住了五个多月医院赔了两三万,并且都 是重复两三边,见我无反应就说哪有受害者与肇事者商量解决的,他们能商量就不错了。我实在坐不住了,不得不说病看好就行了,这回就说 ,只要我能来看看老太太就行了,回家去吧。每次开要药都是他们开好我去掏钱买,我很像取款机。在7月17日晚上我去时,老太太的这边的女 儿还说医生说了老人年龄大吸收不好需加量,消炎药及活血化淤的药给老人减半吃,还让我看了的,但第二天拿来处方说全吃完了。我说了一 句我算得药还没完,给我的答复是医生说的需要加量药品全完了。我说了这话出了问题谁负责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结果晚上为我的算得药没 有吃完和哪个医生说的需要加量吵了将近两小时。只说我问的话伤了他们的感情就是不说我为什么不该问。但是这里边有一个问题,就是三个 处方星期几都不同而且都是同一个医生,而医院病历上边这个医生门诊时间是星期二上午,星期五下午。但给我那些处方就是没有星期二或星 期五的,给我说的是他不认识开处方的那医生,是挂号的。第二天我去问时正好遇到三个处方都出自他的手的医生,用他们话说那是主治医生 ,我就不知道医生未见到病人作什么主治医生。答复是:按照规定吃。19日,老太太小儿子来后表现出法盲态度:“你把人碰了,应该负责到 底。”我回敬到:“你知道过程不?”这样反复三四遍。最后认输,只好承认他仅知道我碰到人的结果而不知道事发过程。20日,让一个人说 话的目的要我舍得花钱,但是那人最后一句实际帮我忙,就是不要怕花钱,掏钱后就可以站直了。自始至终,我没有对别人说过谁对谁错。自7 月20日后,态度没有以前那样理直气壮,因为以前对我每次进行威胁,特别是:老太太的大女儿来过后,威胁程度有所加重,以我不给老太太 治疗的话就打断我的腿相要挟。另外,对我提了一个无法达到的问题:就是药品前后都要同一批号的。因为药品批号有按天的,也有一个批号 用几天的,这怎么达到?在8月13日我去拿片子咨询时老太太的这边的女儿先她说不去医院,我挂号后又来了。又开了一次药,就是那医生。在8 月16日中午12点突然说要取石膏,而且表现非常急。结果就是开四个处方的那医生。通过他们的对话发现是老熟人,露了马脚,与前面的不认 识开处方的医生相矛盾。石膏取后拍片显示;显示有一行半,可见骨折,可见骨密度降低(第一次仅显示腓骨裂纹)。结论为:1,骨折;2, 退行性骨关节病;3,可见骨刺。这边的女儿及女婿开药时要求根据片子显示病症全部开药,被那医生以不是骨折引起为由当场拒绝。而治疗骨 质疏松的法能就出自这医生之手。在刚摔断治疗时是一年轻医生,并没有开法能。另外他们换中医医院开的仅有治骨折和活血化淤的,以及那 医院专有的敷膏,也没有开法能。 总上所述我感到有些奇怪: 1.老太太已经过了铁链即最窄处,路是越往前走越宽敞,危险系数逐渐变成零。但她女儿从我后边跑过去,从后边拉的,而且两人处于站立状 态,否则老太太自己完全可以走出危险区域。前后结合来看:给我造成不碰那女儿就碰老太太的局面。碰到老太太后我当时回忆事发过程就发 现此问题。 2.自从大女儿来后,什么事都变成我的错,大女儿及小儿子未到现场,从未问过我事发经过。从他们说的话来看,只认结果; 3.他们自己先说赔偿不要,病看好就行.但后来不止一次提到赔偿及护理费等与钱有关费用的问题,甚至提到过我没提过开水及买过菜; 4.去医院开药时从来都不给我说,理由是他们知道病情,而且药品随意性大,不许问哪个医生让加量以及药品作什么用. 如商品名:法能, 说明书中通用名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曾用名:阿法骨化醇胶丸, 商品名:法能, 适应症: a,骨质疏松症, b,佝偻病和软骨病, c,肾性骨病, d,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来源:药品说明书原文) 这些可是与碰撞产生的骨折无关的。 5.药品前后都要同一批号的。 我想咨询的是: 1.事件里面有没有什么动机; 2.责任划分问题; 3.按药品批号买药能否达到? 4. 赔偿先说不要,病看好就行。但后来不止一次提到赔偿及护理费等与钱有关费用的问题,是逐渐提出来,不是这个,就是那个,都是用钱解 决的。如果后边再次提到护理费,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与钱有关费用是否可以考虑。(老太太年龄先是78岁,8月6日变为80,具体我无 法确定) 事发时的证人有:门口修自行车的,拉老太太的这个女儿的对门(也在这个厂子居住),本人自行车后所乘坐人员。其余人员为生活区内锅炉 房旁所坐闲杂人员,由于他们仅看到门内结果,而未看到门外过程,应排除在证人之外。

最佳回答

顺利的钢笔

粗犷的鞋垫

2026-03-30 01:17:20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代理服务。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长情的蓝天
    回复
    2026-03-30 01: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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