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能构成收脏罪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4:40:49 阅读:4642
今年六月,一人抱来一台旧的电脑主机.称是自家用的.他当时留下了自己家的户口本、联系电话。我弟弟以300元的价格收购后,派出所的民警一天来抱走了这台电脑主机,并告之是脏物。几个月之后,检察院以收脏罪起诉我弟弟,法院受理了此案。庭审时,偷东西的人也给法官说明,我弟弟不知道这是脏物,(案发后,小偷被关在了看守所,我弟弟从来没有接处过此人),但几天后法院判决书下达.认定收脏罪成立,并处罚金5000元,理由是我弟弟是电脑专业从业人员,应知道这是脏物,在收购的过程中,我们也问过他。是不是他自己的东西,他都说是他家的,因家里换新的才不要这台机器。本案中,另一被告在知情的情况下收购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检察院签定价格为14400元人民币,我弟弟收购这台电脑主机为3800元人民币,但法院在处罚金时,同为5000元人民币。   请教律师:  1:是不是电脑专业人员这能不能成为定罪的证据?  2:对于法院的处理结果是不是公平公证?

最佳回答

忧心的草莓

贪玩的黑夜

2026-03-30 04:40:49

对是否是赃物的明知问题,一是明知即犯罪嫌疑人告诉,二是应当知道,你弟就可能属这类,我想法院不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判的。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谨慎的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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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0:49

    对是否是赃物的明知问题,一是明知即犯罪嫌疑人告诉,二是应当知道,你弟就可能属这类,我想法院不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判的。

  • 端庄的自行车
    回复
    2026-03-30 04:40:49

    电脑专业人员受骗,也成为定罪的证据,无依据! 法院的认定不是公平公证。

  • 危机的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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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0:49

    不服可以上诉。法院的判决是自由裁量权,不合理,但合法。

  • 小巧的蛋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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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0:49

    收脏最成立的条件一为明知,一为应当知道;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这是你弟弟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知道的,法院应该是根据这一点做出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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