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也不告之,无法再忍气吞声!

司法 时间:2026-03-30 13:30:02 阅读:2799
我在某公司从事经警工作10年(正式在职的经警编),今年11月份我发现公司其他职员均发了一笔奖金(奖金多少根据职位大小而不同,最基层的临时工均有)而公司里4个经警没有享受.我们由此感到很气愤,之前公司并没有将奖金的事公开,也没有告知我们!作为公司一员我们为什么不能获得奖金?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都是经省公司批准,注册的保安部人员,签有正规的劳动合同,根据省公司的惯例,经警人员和了普通职工享有同等待遇!而在市里由于领导的偏差,却遭到了不公正对待,例如我们没有其他职工享受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种秘密发奖金的事情也不知道是第几回?一份工作来之不易,人到中年,家庭负担又越来越重.关于保险问题我们一直忍气吞声,但是这次的事情太过份,我们经警商量一致,准备找总经理讨个说法,又担心丢掉工作,怎样做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而又保护到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真被辞退,我们应该获得哪些经济赔偿?请各位律师详细告之,在此先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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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时的凉面

听话的含羞草

2026-03-30 13:30:02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待遇,对方没有办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奖金问题,因为奖金和津贴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所以如果对方如果没有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可以申请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傻傻的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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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3:30:02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待遇,对方没有办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奖金问题,因为奖金和津贴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所以如果对方如果没有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可以申请仲裁。

  • 落寞的电脑
    回复
    2026-03-30 13:30:02

    同工同酬是有规定的。但你要提供相同的条件工作。还有要证明你们合同没有排除性约定。辽宁 唐雪松律师 qq117126838 0410-231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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