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忘锁门,财务被盗,谁的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7:17 阅读:8801
本人于今年8月份至今将自己房子委托给"满堂红"地产中介公司出租,本人及家人9月份全部搬离房子,在出事前的这两个月中满堂红中介公司与本人联系陆续有带客人看房子(这其间都由本人陪同).在2006年10月26日由满堂红的业务员带客人看完房子后建议我"你还是放一套钥匙在我们公司吧!这样每次带客人来就不用你亲自跑一趟了". 于是在当日我便在满堂红怡港点办理了钥匙交付手续 . 但是在之后的第5天左右(即11月1日)就是案发当日我去房子想拿回固定电话机,发现门根本就没上锁,于是马上意识到我放于主人房间衣柜抽屉里的金首饰是否有不见,一查看,果然不在了,于是立刻打电话报了警及通知了满堂红的工作人员.首饰案值达$13000元左右. 另补充说明的是:我的房子里所有的电器家具都全部在,由于我现住的地方是出租屋,品流复杂,当时想的是房子还未租出去,首饰先放着,小区有保安等防盗设施安全,所以就未带走. 我现在手头上有事发当天的"受理报警回执""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锁匙收据" 其中收据下面有一项备注栏:1,本收据所指的锁匙并非唯一的锁匙,业主已自行配制备用锁匙.2,本收据并不能证明业主的房屋中的一切未来可能产生的损失源自于收据中的锁匙.3,业主不能也不应该以此收据主张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对房屋的一切损失负有责任,不管是直接或间接责任.(以上备注我当时并未留意) :( 我想请问我能找满堂红赔偿相关损失吗?我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去找他们索赔?如果我去法院起诉他们,胜算多少? 烦你百忙中抽空回答我的问题!不甚感激!

最佳回答

自觉的犀牛

陶醉的大神

2026-03-29 23:27:17

在没有其他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只能等刑事案件侦破后才能确定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清秀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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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7

    在没有其他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只能等刑事案件侦破后才能确定责任。

  • 坚定的睫毛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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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7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其原因导致,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忧心的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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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7

    应当说双方都有过错,公司应承担你的部分损失

  • 结实的小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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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7

    关键是证据

  • 无奈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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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7

    我还想请问下各位律师,那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呢?就是我上面发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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