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迟迟拿不到手,我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4-01 06:45:34 阅读:4288
您好,我想请问下我的房子是2003年9月在深圳市购买的,当时采用的是一次性付款给开发商.签定的是<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该房已于2004年2月交付使用,发了入住通知单. 但是卖方并未按合同规定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的150天内到深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几年来我多次询问开发商房产证的办理事宜,但是开发商一直找借口推脱,说正在办理,手续还没有批下来等等. 后来我听说该开发商在销售该房前已经办理过一次房屋贷款,现在的房子还在原贷款银行未赎回,所以我的房产证迟迟不能办理.请问,象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如果我起诉该开发商的话,起诉时间还在有效时间内吗?是不是两年内起诉才有效? 听说可以要求开发商按我房价的双倍做出赔偿,有这样的规定吗? 该房产证问题已多年悬而未决, 我很苦恼,请告知如何处理为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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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慰的外套

彩色的白猫

2026-04-01 06:45:34

如你所说,你可以起诉要求双倍赔偿。时效没有问题,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清脆的小蘑菇
    回复
    2026-04-01 06:45:34

    如你所说,你可以起诉要求双倍赔偿。时效没有问题,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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