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究竟上班是以什么身份上的

司法 时间:2026-10-24 10:39:03 阅读:5411
我88年进入我们县乡粮站上班,当是是临时工,到了96年招工,于是签订了招工表,因当时有生意,在介绍信上,写了:{暂不上班}几个字。粮食局局长也写了:{原则同意粮站意见,不上班,一切上交款项自理}几个字,过了几个月,粮站因人不够就叫上班了,一直到现在,对待和其他人一样。 11.6号,县对粮食部门进行改革,正常下岗给2万多元,粮食局说我是挂靠人员,上班只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只给5千元。请问各位律师,我究竟是什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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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秀的花卷

满意的发夹

2026-10-24 10:39:03

粮食站的劳动者,有权按其他人的标准待遇获得下岗费用。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甜蜜的啤酒
    回复
    2026-10-24 10:39:03

    粮食站的劳动者,有权按其他人的标准待遇获得下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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