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他的钱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35:56 阅读:2814
我门房屋装修4万元当时从他家里借的钱。之后我们用结婚收的财礼钱出去旅游并把借的装修钱全部还清,(这几个月中我们都有自己的工资和奖金)。现在还剩8000元存款,他说这是他的钱,我想问:如果我们离婚了,他有权把这些钱要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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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季节

独特的凉面

2026-03-30 10:35:56

我们结婚时,我的父母和我的亲戚给我的礼份钱正巧是8000,他收礼的钱已经还给他家了(当初装潢的),这些钱和他还有关系?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时尚的灰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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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5:56

    我们结婚时,我的父母和我的亲戚给我的礼份钱正巧是8000,他收礼的钱已经还给他家了(当初装潢的),这些钱和他还有关系?

  • 友好的汉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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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5:56

    共同财产,均有共同处分权.如果你要使用,他不同意.你只能使用自己的一半份额.

  • 愉快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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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5:56

    8000元存款算共同财产。

  • 顺利的小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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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5:56

    有一半是他的。

  • 安详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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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5:56

    我如果用这些钱来报考学校或者买自己所需物品,他还有权分得吗?

  • 自由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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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5:56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后装修房子,借对方家人的钱,此属夫妻"为共同生活目的"所负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你们用婚后礼金所得偿还该债务),符合共同偿还;剩下的8000,为你们夫妻婚后所得,如无书面约定婚后财产归属,不管是哪一方对此笔钱的"贡献"大小,此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至于你父母在你们结婚时所给的8000礼金,如无特别指明是赠予夫或妻一方,则应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此礼金亦属夫妻共同财产。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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