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改拿会我的200

司法 时间:2026-04-03 21:22:57 阅读:754
我今年7月大学毕业之后,于7月18号在某公司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工资1200) 正式工资之后为1500。试用期满之后,由于 自己对工作不满意,提出辞职,老板同意下个月辞职(也就是说提前一个提出的 辞职)。到了今天发工资的时候(工资每个月15号发),他的工资是这样计算的:9.15--9.31(按每个月1200算,10.1--10.14 按每月1500计算) 这样加起来就 600+750=1350。明天是15号(星期天),我提前领工资,所以扣明天工资50。最后我拿了 1300。 问题 1。从9.15到10.15这算应该算我的第三个月吧,工资应该是1500吧?他的解释是,公司是从10月1号算我为正式员工。那么我 的试用期不就是2个半月了(7月18号--9月31号),这个和首先的约定不符合吧 2。明天是星期天,也是休息的时间,我今天提前领,明天的50扣的合法吗? 3。我应该怎么办?我想拿会我的哪个200块,钱很少,但是我不服气,今天他的口气很难听,我原来都是主动天天加班工作的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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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的鲜花

怕孤独的铅笔

2026-04-03 21:22:57

向当地劳动监察局反映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热心的小天鹅
    回复
    2026-04-03 21:22:57

    向当地劳动监察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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