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拒绝签定,现离职可否申请仲裁

司法 时间:2026-03-30 05:30:04 阅读:9003
我于2002年10月开始在现在的学校代课至现在,并不签定劳动合同,上个月底校长对我无故训斥,现在我很想离职,但是如果去仲裁是不是无法要求赔偿,如果我要求与学校签定劳动合同,学校拒绝后我提出辞职的话,责任是不是在学校,我该如何办?另外,这样的情况去劳动仲裁会受理吗?我手中握有的证据是!1:2004年及2005年我与学生的毕业照!2:我2003年10月因为同学的事有上温州晚报有记者证实!3:学校的教师通讯录4:教师的签到名册5:代表学校参加县电脑培训的学分证明6:同事的证明。各位律师像这种情况应该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吗?不知道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不会受理这样的劳务纠纷,因为我的学校是公办的!谢谢各位律师解答!是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无法仲裁事业单位的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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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巧的心锁

清爽的糖豆

2026-03-30 05:30:04

学校是公办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无法仲裁事业单位的人事纠纷!你可以到人事局去申诉和反映。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坚定的小蚂蚁
    回复
    2026-03-30 05:30:04

    学校是公办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无法仲裁事业单位的人事纠纷!你可以到人事局去申诉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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