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紫竹桥遗建筑工地受伤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16:34 阅读:4368
你们好!2006年9月1日,在北京紫竹桥遗建筑工地受伤。 该单位属于乙方,总公司在四川, 有1年以上劳动关系,但我没有合同与保险,此次事故导致大腿内侧粉碎,无法动弹,后乙方付款送往医院治疗,现手术完毕,医生说至少1年后才能行走,可能致残,无法完全修复。未出院。 想咨询3个问题: 1、乙方现在未拒绝付款,出院该怎样私了,怎样定我的赔偿标准及各项费用? 2、如乙方拒绝赔付,我该怎样做,才能取回我应得的赔偿? 3、一年后需要再次手术,费用谁出?

最佳回答

谨慎的跳跳糖

懵懂的导师

2026-03-30 03:16:34

如果有亲友能够帮助你与我联系, 建议你委托我们律师所帮助你全权处理。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长情的苗条
    回复
    2026-03-30 03:16:34

    如果有亲友能够帮助你与我联系, 建议你委托我们律师所帮助你全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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