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13:56 阅读:6320
我今年29岁,与丈夫在99年结婚并于次年育有一子,现6岁,我们夫妻之间感情不和,现丈夫已起诉离婚,他今年42岁,在我们结婚前有过一次婚姻,离婚后其子与我们一起生活,今年15岁,他前妻每月支付生活费150元,我们的儿子和他都是武汉市户口,我是农村户口,既没学历也没职业,我们住的房子是他爸爸给我们买的,但户名是他爸爸的,我们一直住着,现在我愿意放弃所有家庭财产 ,我想问的是,现在我们起诉离婚主要是因为孩子问题得不到协商,孩子可能会判给谁抚养?

最佳回答

花痴的手链

痴情的短靴

2026-03-30 03:13:56

孩子的扶养主要看随谁生活对小孩的成长有利。另外一点,就是对方已经有一个小孩,这是你争取小孩扶养权的一个有利条件。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香蕉烤鸡
    回复
    2026-03-30 03:13:56

    孩子的扶养主要看随谁生活对小孩的成长有利。另外一点,就是对方已经有一个小孩,这是你争取小孩扶养权的一个有利条件。

  • 犹豫的冬天
    回复
    2026-03-30 03:13:56

    可提供有关证据来确定放弃继承权的理由,并要事先准备有关的措施,建议与律师沟通。

  • 彩色的芒果
    回复
    2026-03-30 03:13:56

    如果你不想取得小孩的抚养权,你可以以没有固定住所为理由去说服法官。

  • 单纯的芹菜
    回复
    2026-03-30 03:13:56

    罗律师好!现在的问题是我想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丈夫也不愿意抚养,因为我没有居所也没有工作,我该怎么办?

  • 懦弱的乌冬面
    回复
    2026-03-30 03:13:56

    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抚养孩子的条件?

上一篇 两颗牙应该认定为什么伤?

下一篇 财产分配!请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