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供销社能不能不支付补偿金解除他的劳动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3:17 阅读:601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有个亲戚叫杨*,1971年出生,1999年1月被**县**镇供销社招为合同工。1997年超生一胎,但已于当年办好结扎手术及按规定接受罚款。现在加尤镇供销社以他超生为理由要解除他的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我想问:1、**镇供销社能不能以他被招为合同工前的超生为理由解除他的劳动合同?2、**镇供销社不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做法是否合理?3、如果不合理,他该怎样做?   希望您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帮我解答这几个问题。先谢谢了!

最佳回答

幽默的雨

朴实的煎饼

2026-03-29 23:33:17

计划生育问题是我国的一个比较特殊的问题,而且超生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合法的理由。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背后的哈密瓜
    回复
    2026-03-29 23:33:17

    计划生育问题是我国的一个比较特殊的问题,而且超生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合法的理由。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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