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临时工

司法 时间:2026-08-23 13:48:53 阅读:2739
我在银行做临时工13年,尽职尽责,我已连续工作13年,请问各位律师几个问题: 1、单位给我的工资仅高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合理。应该怎么计算? 2、单位能否辞退我? 3、最高给多少补偿? 请各位律师为我出谋划策,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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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的苗条

追寻的小天鹅

2026-08-23 13:48:53

1、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标准,而单位给的工资不低于当于最低工资标准,并不能说单位违法。 2、单位不能无理辞退你。 3、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应给你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所以单位应给你12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爱听歌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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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48:53

    1、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标准,而单位给的工资不低于当于最低工资标准,并不能说单位违法。2、单位不能无理辞退你。3、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应给你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所以单位应给你12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 会撒娇的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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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48:53

    单位并未和我签合同,没有约定的工资数,仅高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订立没有依据。这种情况如何解决?我是打字员,有没有参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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