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家可归,我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6:32 阅读:1823
我家于7月28日获得了某管理区和虞山镇镇政府的房屋大修的批准并取得了<民宅施工许可证>,并向区政府缴了6万元的保证金.获得许可证后,我家及相同位置的其它三家(一样获得许可证)进行了房屋拆除,正准备进行地基施工时,忽然接到一纸镇建管所的通知:称应市政建设需要,要求停止进行房屋施工. 请问该停止施工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家房屋已拆除,我已无家可归,政府也没有提出解决方案,我该怎么办?急盼回复! 注:我市已将原应由規劃部門審批的转授权了镇政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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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向的唇膏

风中的泥猴桃

2026-03-29 23:26:32

这里沒人幫忙吗?如果我繼續施工,他們是否有权来拆除?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朴实的心情
    回复
    2026-03-29 23:26:32

    这里沒人幫忙吗?如果我繼續施工,他們是否有权来拆除?

  • 傻傻的星星
    回复
    2026-03-29 23:26:32

    你这种情况建房的土地是集体所有 法律规定 农村家庭有权获得一块宅基地 你是有权再次宅基地上建房的 对于镇建管所的通知 你应当去问明白是什么原因不让你建房 市政建设是否有根据 还不明白给我打电话 1318115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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