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要把我“麻”倒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3:50 阅读:2468
从今天起厂里要求我妈出院,共住院两个月,并说双方签定一份协议,内容大致就是从今天起到下个月一个月期间,他们支付1000元(护理费用和营养费),然后就等到明年取钢板的时候再负责医疗费用,除此外不再承担一切其他费用啦! 也就是说,目前他这私人厂家到现在就是支付了治疗工伤住院医疗方面费用(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一个月的工伤工资300元(我妈受伤前月工资的工资将近有800元)和欲再打算支付上面我提到的1000元,其他的他不再管,我就觉得很不合理,就像工伤事故后的生活补助都没有给一分,还有工资他也只按300/月给,说他是私人厂这是那里的惯例,而且我现在也很不清楚他对我妈的护理、工伤工资、生活补助费用以后怎么算,打算承担多久!! 我想问针对这样的情况我该怎样维护权利,是该不出院来挟制他????但是他却要后面的住院费用他就要我方自己承担(医院的意思可出院可不出院)。他也说我们双反可以一次性私了,但不能超过5000元!!!!否则免谈!我晕!!!我想打官司,但是时间要求太长,家里又没有一个人为此东奔西跑! 我该怎么办?敬请指导! 我应该再要求他承担哪些费用?大致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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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梧的香氛

会撒娇的金毛

2026-03-30 01:13:50

去做下工伤签定,然后根据签订结果,咨询下有关 人士可计算出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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