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开车增行人,医院检查无任何伤害,现向我索培2000元,我该培付多少?

司法 时间:2026-03-31 19:52:39 阅读:1595
[size=4]本人于2006.7.10号 晚5:00左右,开车行驶在自行车路上到旁边的银行办事,正要停车时不小心右后视镜刮曾一位骑自行车的行人并至其倒地,我立即停车,下车后见该行人并无大事,打电话报警一直未接通,行人要求先带其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该人没有受伤,随后将该行人送到他家楼下后,他向我索培1500元(1200百元手机费,说他手机被我撞坏.三百元医院费), 我认为对方手机并非被我撞坏,而且身体没有受到伤害,不该索要这么多钱,故不同意培付)协商未果后,再次报警,警察做出责任认定我负全责,至于索培双方协商.后半个月内对方增三次打电话要求索培,但其数额不做更改我认为这是无理要求所以没有理会. 8月8号对方将我告上法院,在对方的诉讼书中,称当时被我撞晕,并要求索培医药费,误工费,手机费2647.3并出示了医院证明及病假证明,及手机购买发票(668元) 但我当时带他到医院检查时并无伤害而且没有病假 请问律师此关司我该如何打,是否要培尝他这些费用??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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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菠萝

健忘的朋友

2026-03-31 19:52:39

聘请律师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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