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应该如何进行(详情见内容)情况紧急!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53:14 阅读:5073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大学生,于去年骑助动车撞到了一位老人,造成其膝盖骨折。现在在赔偿商议阶段,对方接受了第一次治疗,在腿中植入钢钉钢板,并做了伤残鉴定,但至今未接受第二次治疗(取出钢板钢钉)。现在对方提出赔偿要求,要求先支付第一阶段治疗费以及医药费,外加营养费和护理费,这是理所当然的,不过我们在伤残赔偿金上产生分歧,对方坚持一定要在现在支付伤残赔偿金,而我们则主张他在接受第二次治疗后,完全结束治疗后,一并支付。请问律师,按照规定,应该怎么在何时进行赔偿?还有一点,在医疗费中,自费的药费(进口钢板何进口药)是否属于赔偿范围?情况紧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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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特的冰棍

殷勤的秀发

2026-03-30 00:53:14

谢谢范律师的回答。我还有个问题,我所谓的自费药费是指进口钢板和进口药,而在有关规定中,交通事故治疗赔偿中只是规定用国产钢板和国产药,进口药完全不是治疗所必须的,那应该是属于赔偿范围吗?麻烦律师尽快回答!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开朗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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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3:14

    谢谢范律师的回答。我还有个问题,我所谓的自费药费是指进口钢板和进口药,而在有关规定中,交通事故治疗赔偿中只是规定用国产钢板和国产药,进口药完全不是治疗所必须的,那应该是属于赔偿范围吗?麻烦律师尽快回答!

  • 故意的紫菜
    回复
    2026-03-30 00:53:14

    伤残赔偿金一般情况下应在治疗结束后支付。自费药费如果是治疗所必需的应属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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