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住房的权限分属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52:53 阅读:3188
1980年我家原承租房遇拆迁,当时安置结果是:大姐一家二居室一套。另外按照未婚大龄人口安置规定,我哥哥和弟弟安置了一套二居室。我、父母、独身姑姑安置三居室一套。只有这三居室在我父母名下。结婚后我也住过一段时间。父母和姑姑去世后未经我同意,哥哥便独占了这三居室(父母无遗嘱)请问,这三居室内以我未婚大龄人身份,分配安置的一间房,我现在有权收回吗?谢谢![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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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性的导师

任性的秀发

2026-03-30 00:52:53

即使从继承的角度来看,你也有权参与该房产的分割。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小巧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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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2:53

    即使从继承的角度来看,你也有权参与该房产的分割。

  • 平常的宝贝
    回复
    2026-03-30 00:52:53

    所有外来人口的房子都是违法建筑吗(附图)?拆迁时可以不补偿安置吗?我从武汉郊区的一个村搬家到另一个村,在领取了土地证和建房证后盖了私房,2002年拆迁时,和拆迁公司签定了拆迁还建协议,约定安置同等面积的宅基地,后来拆迁公司单方面更改还建协议:不安置宅基地,改为安置还建房(外来人口不安置)。声称外来人口没有建房资格,所建房子一律违法,不予安置。请问:所有外来人口的房子都是违法建筑吗?我搬家到外地,不能盖房吗,盖房就违法吗?有土地证和建房证也没用,是吗?详情请看新浪博客:[url]http://blog。sina。com。cn/u/1256167947[/url]武汉的律师不敢接案,现全国征求律师高手。电子邮箱:[email]027sqwy@163。com[/email] QQ:41285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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