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面积与使用权面积等,不太好整...........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1:14 阅读:5133
我们公司接手一家商务楼的房屋经营管理,可以将房屋对外经营并进行管理,我们楼与后面小区使用同一个化粪池和消防水泵,在今年七月份,后面小区找我们收取化粪池清淘费及消防水泵原维修费,经查,我公司接手前的管理公司并未交纳过此费用,原因据说是因为后面小区绿地占用我们面积,但是我们在查证过程中,咨询了小区的物业公司\原管理公司\小区的房产开发商\本楼的产权人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并未见此书面资料,但是我们在与本楼产权人咨询中,对方提供了产权证明类文件中,提到一点,房屋占地面积为590余平方,房屋的使用权面积为965.5平米. 1.请问我们是否应该交纳上述两项费用?2.请问房屋原占地面积与使用权面积是否相同意义?是否可以这们理解:占地面积之外可以延伸出去一部分面积归房屋产权人使用?3.后面绿地是紧挨着我楼墙体,如果上述第二点问题可以肯定,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对占用我们的面积采取措施呢?4.如果上述第二点问题可以肯定,那么有没有相关原法律第款适用或是有相关规定?谢谢.

最佳回答

活泼的翅膀

精明的小懒虫

2026-03-30 02:51:14

是啊,委托律师办理。。。。可以我也想把这个问题搞明白呢,呵呵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典雅的嚓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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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1:14

    是啊,委托律师办理。。。。可以我也想把这个问题搞明白呢,呵呵

  • 着急的音响
    回复
    2026-03-30 02:51:14

    要看房产证书上面积的具体内容来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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