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个人提出辞职离开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3-30 14:25:29 阅读:354
本人在北京一家国有单位工作,但是与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于2006年7月28日向该单位提交辞职报告,经单位领导谈论决定同意本人离职,并且在公司内部宣布。但是该单位提出需要有1个月的交接时间;并且在交接期内不得请假,如请假需要往后顺延交接期;如果交接不顺利还要延长交接期。由于本人有其他事情急需办理,无法接受该公司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本人现在直接离开,不进行交接工作,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该单位拒绝给本人办理离职手续(档案和保险等)是否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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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孤独的热狗

开朗的小伙

2026-03-30 14:25:29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在交接完工作后离开单位,不必非要等待一个月。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动人的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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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4:25:29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在交接完工作后离开单位,不必非要等待一个月。

  • 傲娇的红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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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4:25:29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需要给单位必要的、合理的交接工作的时间,不一定必须是一个月。

  • 炙热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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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4:25:29

    1996年初,我外婆去世,生前有三个女儿,我母亲排行老三。由于我外婆没有儿子,一直有我全家(我父亲,母亲,小弟)与其生活在一起,照顾老人直至病故。我外公在世的时候过继过他的亲侄(我外公弟弟的儿子,以下简称外舅),并没有过继证明,只是口头许诺。我外公于1982年去世,有我母亲和外婆处理葬礼。我外婆在世的时候,外舅根本没有尽到孝道,没有赡养老人。我外婆葬礼的费用有我母亲全部承担,外舅协助处理。我外婆去世后的第二年(1997年)我们全家搬回奶奶家。外婆生前与我们共同居住的房屋3间,现在外舅私自处理。并于2002年私自处理了2棵大树(这两棵树是:有我、母亲和外婆共同的自留地上栽种的)。我母亲享有房屋继承权吗?若享有继承权,她有处理房屋的权利吗?我们家的财产(两棵树)该如何处理呢?我们若上诉法院,法院会如何判决呢?请律师给予解答。不胜感激,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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