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该学生与单位是否够成雇佣关系[求助]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9:45 阅读:6979
我在一家法院实习,遇到一个问题,如下: 有一个大三的学生在一家单位实习,实习的时候,这个公司给这个学生一定的报酬,但晚上加班的时候,遇到了车祸(该车是这个公司专门租的一个车,用来办公用),最后公司垫付了医药费,但是造成了脸上有 疤痕,所以这个学生就像法院告这个单位,要这个公司赔偿损失。公司认为:该学生不与单位够成雇佣关系,不应由公司承担责任,应由该司机承担责任,并要这个学生偿还公司之前垫付的医药费。请问该学生与单位是否够成雇佣关系,此案该如何认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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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的小蝴蝶

激动的香氛

2026-03-30 01:19:45

该学生与单位之间已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且是在单位办公用车上受到的伤害,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勤劳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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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9:45

    该学生与单位之间已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且是在单位办公用车上受到的伤害,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 花痴的小白菜
    回复
    2026-03-30 01:19:45

    虽然在校学生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但是应该属于雇佣关系,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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