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房产过户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5-29 03:24:16 阅读:7804
朋友的妈妈和继父在98年时协议离婚。如今朋友的妈妈病故,朋友想把母亲的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但98年时的离婚协议书找不到了,其继父也不配合说自己的那一份也不见了!因为当时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的都找不到了,所以只好找民政局的存档。但却告知也找不到了! 想问一下,如果三份离婚协议都找不到了,怎么样才能证明此房产应归朋友的母亲所有并能顺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呢!从98年到今天,此处房产一直为朋友及母亲居住,其继父没有提出相关异议,这一事实能不能证明房产的归属问题?8年之后的今天,其继父能否因为无离婚协议而要求重新分割此房产? 注:此房为房改房,当时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其的母亲的名字,但产权界定卡上的配偶登记上有其继父的名字,现在想把此房产由其母名下改到他自己的名下!

最佳回答

震动的玫瑰

多情的中心

2026-05-29 03:24:16

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如果不能证明你朋友的母亲与其继父早已协议离婚且房产是归于你朋友母亲的事实,则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孤独的小懒虫
    回复
    2026-05-29 03:24:16

    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如果不能证明你朋友的母亲与其继父早已协议离婚且房产是归于你朋友母亲的事实,则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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