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先认购书的解释
情况说明:
本人于2003年8月25日与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优先购买协议,当时签订此协议需要支付3万元人民币,按照房产公司的要求,签订协议当天即已支付。该协议主要说明了优先购买房子的位置及价格。其价格是按协议价和开盘价中较低的来作为购房价格。有关房子建造时间,当时房产公司只是口头说明在2004年1月份开始建造。
可是,时至2004年1月份,房子并未按时建造,我们曾多次催建,但房产公司一直以政府无法给予净地而无法建造为由迟迟未动工,直至2006年7月仍未建造。
2006年7月18日收到该公司寄来的函告,仍以政府无法给予净地而无法建造为由要求退回在三年前交付的3万元款项,以取消优先购买书和其多次关于建房的口头承诺。因为优先购买书的签订,这三年来,我们并未在其他房产公司购房,这给我们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和购房机会损失。
请问:我们是否可以索求赔偿?如果可以要求赔偿,我们将按何标准进行索赔?
如果上诉,我们该如何取证?
热门文章
- 康达学院专转本五年制
- 高考一个考场分ab卷吗
- not only but also用法
- 某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从释放开始计时,则物体在前2s内的平均速度为______m/s,物体下落2m时的速度大小为______m/s.
- 三角函数公式大全表格
- 地理中考必背知识点2022
- 2013-2014学年小学六年级科学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 人教版2014-2015学年小学五年级英语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及答案
- 【Linux驱动开发】设备树详解(二)设备树语法详解
- 别跟客户扯细节
- 在别的城市买房子能落户吗
- 卖房前要把装修贷还完吗
- 高中政治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探究
- “互联网+”背景下的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研究
- 2022年终止合同范本
- 租房合同范本范文
- 如何挑选土豆
- 如何挑选土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