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窗漏水,该如何维权?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9:34 阅读:3709
2004年10月在江宁购买一套商品房。于2005年6月收房。7月开始装修,在8月底发现卫生间和南房间飘窗漏水,后找开发商协商解决,对方迟迟不予解决,诉讼至法院。法官调解:开发商自愿补偿一千余元。并约定:[B]卫生间下水管修复、门窗套更换和飘窗防水由我们自行解决[/B]。后我们请人重新做了处理,并维修过了。今年6月,再次发现飘窗漏水。投诉到区房屋质检站,来看后说是飘窗安装时,发泡剂没打造成的渗漏。但开发商以法院的调解书为由,说已给过钱,他们不再负责。质检站也帮着开发商说话。 请问我现在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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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时的金毛

霸气的钢笔

2026-03-29 23:19:34

后期不是你们自己做的吗?你们找谁做的飘窗,现在出现质量问题,就找谁去。根据你们与开发商的调解协议书,已经不由开发商承担了。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唠叨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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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9:34

    后期不是你们自己做的吗?你们找谁做的飘窗,现在出现质量问题,就找谁去。根据你们与开发商的调解协议书,已经不由开发商承担了。

  • 热情的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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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9:34

    根据一事一判的,你已经调解结案了,法院不会再受理此事。开发商对其它部分仍承担保修责任。关键在于现在的质量问题与以前的质量问题是不是同一个问题。如果是,谁做的飘窗,你找谁。陈娟律师电话:13258167749 邮箱:cj652@126。com四川君士达律师事务所地址:成都市华兴街5号王府井商城B座25F 邮政编码:610016 联系电话:(028)82910283 传 真:(028)82910281

  • 知性的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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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9:34

    可是,防水也做了啊!质检站的人说,这个不是做防水可以解决的?你用的材料再好,热胀冷缩,迟早还是会渗漏。应该把飘窗打开,重新喷打发泡剂。才对外墙进行粉刷。法院调解只是要求飘窗的防水由我们自己负责,可现在的渗漏毕竟是原本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并不是我做了防水就可以解决的。做防水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而且法院也没有免除开发商的保修责任啊。难道开发商就可以不承担保修责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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