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明祥和担保人庆林是否构成合伙欺诈罪

司法 时间:2026-03-31 02:18:37 阅读:3467
案情 1 在2003年3月 明祥和庆林 找到运德说:"要借钱经商"就这样拿钱时写了如下借据, “ 借条 今借运德现金壹万伍仟元(经商使用)月息一分,期限两年 借款人 明祥 担保人 庆林 2003.4.26” 2 在追要这项款时担保人又写了如下字据: “说明 关于明祥与运德的账务问题,到2006年农历年底前一定结清. 有我本人负责到底(注:春节前) 庆林 2006.5.1” 3 在2005年6月开始追要这个款,借款人 明祥称:"因没有钱,给不上",但在2005年10月借款人 明祥又拿出 壹万九仟元投金予公司作经营.可见,没钱是假的.非法侵占是他俩的目的. 4 在运德追要这个款期间 明祥和庆林 先后不知去向. 运德与担保人 庆林最后一次见面是2006年7月2日,担保人庆林说:“就这几天给你几千”. 可7月10日就找不到人了, 到担保人 的工作单位 ,单位人说一年后可能回来. 请问: 以上事实 借款人 明祥和 担保人 庆林是否构成合伙欺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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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的人生

优美的蜜粉

2026-03-31 02:18:37

按照你的陈述,应当双方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不构成诈骗罪。建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自信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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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02:18:37

    按照你的陈述,应当双方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不构成诈骗罪。建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 尊敬的香菇
    回复
    2026-03-31 02:18:37

    《刑法》上不存在所谓的“欺诈罪”。

  • 平常的哈密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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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02:18:37

    民事借贷纠纷。

  • 敏感的冬日
    回复
    2026-03-31 02:18:37

    欺诈罪 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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