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收回了我们的房子,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46:55 阅读:6001
我外公94年按标准价购买了本单位华中农业大学的52平米的两居室住房一套,2000年得到单位许可由本楼栋的二楼更换到本楼栋的三楼,2001年2月父亲去世,2001年3月华农大附中以地址变更为由通知家属上交原房证等待更换新房证,华农大其他很多地址变更的家庭都收回了。可是一直等到现在只有我们一家以我外公去世为由不予更换新房证并宣布收回房屋,但是当初要求我们上交的时候是承诺只要我外婆在房证还是我们的。并在2003年底华农大出台“房改相关文件”将我外婆现住房划为“与学校建立租赁关系后按市场价租住”。而拒绝为其办理居住权。另外,按照夫妻双方只能一方购买福利分房的文件精神,我外婆的单位在2001年也已经审核认证了我外公已经享受了由该校出售的标准价房,我外婆不能再享受其他的福利分房条件,这样一来,我外婆的福利分房待遇就被他们剥夺与无形之中。 请问:华农大这样的做法合法吗?他们应该收回我们的房子吗?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拿回我们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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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真的鸡

粗心的香烟

2026-03-31 20:46:55

既然当年你外公已经按照房改政策购买了该房产,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产就是你外公的。学校后来改为租赁没有依据。建议收集当时你外公办理房改的相关材料,向法院起诉。既然当时已经办了房产证,房管部门应当有档可查。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斯文的樱桃
    回复
    2026-03-31 20:46:55

    既然当年你外公已经按照房改政策购买了该房产,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产就是你外公的。学校后来改为租赁没有依据。建议收集当时你外公办理房改的相关材料,向法院起诉。既然当时已经办了房产证,房管部门应当有档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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