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该给予其本人一些经济补偿,我看了劳动法是应该有的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0:16 阅读:1366
我爸在广东省中山市一家私营企业上班,一做就差不多二十年,89年进入他们的合成砂石公司,91年调入他们公司的码头,98年调入他们公司新建的三和公司,05年调入三和公司的车队中升运输公司,在05年7月的一天,下午7:00下班回家发病,当晚入住东升医院,后因病情加重转入中山市人民医院治疗,两个月后出院,在家休息半年多,如今已完全康复要求安排工作,结果公司不予安排,在患病住院其间公司没有给予任何补贴,就是好心的员工为他捐了些钱?我想问下如果这样我该怎么做?公司是不是该给予其本人一些经济补偿,住院时的补贴和不安排工作的补偿!我看了劳动法是应该有的?公司说是公司买了社保,风险全分担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要我们写资料求老板看有多少钱?希望你们能帮我解答?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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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致的小蝴蝶

虚心的金鱼

2026-03-29 23:20:16

你要弄清你爸的病系属职业病还非因工生病。若系职业病则应按工伤保险待遇处理,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应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系非因工生病,参加医疗保险了吗?若参加了则应按医疗保险待遇处理;若未参加则单位至少应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细心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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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0:16

    你要弄清你爸的病系属职业病还非因工生病。若系职业病则应按工伤保险待遇处理,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应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系非因工生病,参加医疗保险了吗?若参加了则应按医疗保险待遇处理;若未参加则单位至少应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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