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主动辞退个人,违约金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6:53 阅读:4739
是否有明确法律条文规定,只要是个人对单位提出辞职申请,提前一个月,个人就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如果单位对个人有培训等,额外考虑) 是否单位主动辞退个人,单位需要支付违约金,而且还要按照个人已经在此单位工作年限,工作一年就要另外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补偿呢? 问过若干律师,有人说第一个成立,有人说第一个不成立;有人说第二个成立,也有人说第二个不成立,我甚疑惑,想在这个问题上深究一下,弄清楚。 因为我当前碰到这个问题,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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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芹菜

迅速的棒球

2026-03-30 01:16:53

依据你说的第一条,目前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由于劳动者依据正常的辞职程序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只是说到了一个月的时候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即可离开公司,但是,这并不等于个人无需承担违约金(当然合同未归定违约金的除外),如果合同中的违约金明显不合理(因为目前法律规定违约金最高上限不得高于个人2年的工资收入),你们可以对违约金的多少进行协商。 第二条,应该这样理解: 由单位辞退个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注意,不是违约金),前提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这个所谓正当的理由参见《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超帅的嚓茶
    回复
    2026-03-30 01:16:53

    依据你说的第一条,目前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由于劳动者依据正常的辞职程序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只是说到了一个月的时候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即可离开公司,但是,这并不等于个人无需承担违约金(当然合同未归定违约金的除外),如果合同中的违约金明显不合理(因为目前法律规定违约金最高上限不得高于个人2年的工资收入),你们可以对违约金的多少进行协商。第二条,应该这样理解: 由单位辞退个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注意,不是违约金),前提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这个所谓正当的理由参见《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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