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是否有权处理押金

司法 时间:2026-03-30 17:49:09 阅读:7255
事发时间: 2006年07月08日 事发地点: 宁波**广场 事发经过: 我是**广场某商铺的经营户,由于生意不好,一直都在亏损,所以没钱缴纳空调费,在广场预定的缴费时间内我以电话形式与广场工作人员交涉,从押金[合同内:承租期间,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交纳电费押金500元(每只商铺预交500元),物业管理费,冷、暖气费押金1500元,(每只商铺预交1500元)。每只商铺产品质量保证金1000元,每只商铺合同履约押金2000元。合同履行完毕多退少补。]里扣除。广场工作人员说不行,滞纳金也得扣。 请问:空调费是否可以从押金里扣除?出租方是否有权从押金里扣除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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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49:09

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履行,具体要看合同中的约定!你所缴纳的押金,从合同约定看,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对该押金进行处理!所以现在如果合同没有履行完毕,应该不能从当中预先扣除!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美好的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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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7:49:09

    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履行,具体要看合同中的约定!你所缴纳的押金,从合同约定看,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对该押金进行处理!所以现在如果合同没有履行完毕,应该不能从当中预先扣除!

  • 喜悦的爆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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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7:49:09

    押金是要到合同结束时才能根据履行情况确定是否要扣除的,不过,如果确实要承担的费用由押金中扣,其实对承租方并无不利。如果对某些费用是否应该承担有争议,最好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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