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借出物品,丢失,如何得到确实有效的物证能在以后得到法律依据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8:30 阅读:2949
我的一个老朋友(我们年龄是20左右,属于成年人范畴)向我借数码相机(价值2000左右),我答应了,当时是口头答应。而他在第二天弄丢了我的相机,虽然是老朋友,而且他提出不要告诉其父母,和我当面协商。 1。协商期间,如何在答应他不告之父母的情况下,能够得到确实我借给过他数码相机的证据,如果是老朋友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最好的办法还是第一条,如果不行,则实行2、3两条 2。如果以后协商后他不赔偿,而在告知其父母,但我没有凭证在向其父母索要应该怎么办? 3。他欠赔款日期相当长以后会不会造成失效期已过。 请律师先生务必帮我解答详细。谢谢 还有没有 我没有考虑到的问题,也请律师先生帮忙指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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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的枫叶

威武的老虎

2026-03-30 03:08:30

叫他写份书面的东西,内容要说明借了你的相机,现在遗失,约定作价多少,确定归还日期就可以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深情的黄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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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8:30

    叫他写份书面的东西,内容要说明借了你的相机,现在遗失,约定作价多少,确定归还日期就可以了。

  • 聪慧的摩托
    回复
    2026-03-30 03:08:30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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