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与世长辞,房产如何分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8:53 阅读:9899
老人生前居住房管局住房一处,后因各种原因对换住单位宿舍,因当时大女儿在本单位上班,就暂时落到大女儿的名字上了,户主还是老人姓名,每月房费、水电还是由老人交付,不知什么时间大女儿把自己儿子的名字落在老人户口上,没与老人和兄妹商量,后来老人去世,兄妹几人商定,叫大女儿少拿点钱分给兄妹几人,就叫她继承老人房产的居住权,大女儿不拿,还想要房,兄妹争执不下,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办?老人在世时,已经给兄妹几人都说了,以后房子卖了分钱,因老人年龄太大,当时不忍心过多提房子的事没想到老人去世后会这样难办。 在本单位工作的还有儿媳,和小女儿对象,谁拿钱谁住是否可改名享有居住权。 请问如何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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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的蜜粉

单薄的百合

2026-03-30 03:08:53

单位宿舍可以变卖的吗?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整齐的烤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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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8:53

    单位宿舍可以变卖的吗?

  • 动人的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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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8:53

    变卖 居住权,需要产权人同意,家庭成员之间也可以选择竞价。

  • 正直的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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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8:53

    房子是产权房吗?

  • 伶俐的小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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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8:53

    可以变卖不是产权房 是居住权

  • 开放的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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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8:53

    房子的名字已经落到大女儿的名字上 我们还能分这分房产吗

  • 朴素的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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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8:53

    a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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