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才能快速的解决这个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27:07 阅读:4076
您好,首先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解决我的问题。 我2004年七月和一部属单位签定了5年劳动合同,已经工作2年,我联系了上海一家单位准备8月过去工作,和现在单位人事部分提出申请后,人事处长因我没得到部门主管同意,拒绝受理我的申请,现在我所在的部门主管正在国外出差,我原本已经被安排到一个国外项目做技术负责(可能因此拒绝我的申请),那么请问律师,我如何才能快速的解决这个问题?是不是我提交了辞职报告,30天后就能离职,这样是不是会存在违约和赔偿金的问题?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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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20:27:07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单位不能通过约定违约金的方式限制你的择业权。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拉长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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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7:07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单位不能通过约定违约金的方式限制你的择业权。你的理解是正确的。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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