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需要按合同规定45天后才能离职?

司法 时间:2026-03-31 21:58:24 阅读:6284
因为我从事的职业引起了我的皮肤过敏,并有中山大学附属医院的证明,我已为该公司服务两年,劳动合同明年3月才到期,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在合同有效期内辞职的话扣违约金2000元,因为皮肤原因,我想辞职,且不愿接受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我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提前45天递交辞职吗?我是否还可以申请医疗补助?

最佳回答

高贵的战斗机

温柔的翅膀

2026-03-31 21:58:24

需要,没有医疗补助,享受正常的医疗保险待遇。。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清秀的茉莉
    回复
    2026-03-31 21:58:24

    需要,没有医疗补助,享受正常的医疗保险待遇。。

上一篇 特殊情况下能认定为工伤吗

下一篇 工资多发,现追还,我是否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