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司法 时间:2026-03-30 04:55:09 阅读:6047
您好,我们是一家国有大型股份制商业企业的员工,企业目前资金雄厚,我们是1994 年参加工作,是市商委直属学校毕业分配到公司的,(目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我们公司在1993年1.1日改为股份制公司。近期,我们公司发布了如下条文,叫 做改换身份,所有员工原先的合同作废,可以解除合同发补偿金离开,也可以重新 签,具体内容如下: 93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如果离开,1,可以得到补偿金:月平均收入乘以 工龄 2,可以得 到奖励: (1600+1200+333)乘以工龄,这3项的名称我忘记了。 3,15天内 报名奖励:5000 如果不离开:签3年合同,月平均 收入乘以工龄作为企业债券 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如果离开,可以得到补偿金:月平均收入乘以工龄 如果不离开:签1合同,月平均 收入乘以工龄作为企业债券 这样一来,93年参加工作的和92年参加工作的如果离开的话,只差一年,可能拿走的 钱会差好几倍,最多的能差将近百倍,公司的理由是93年前参加工作的是原国家职 工,应该给予优待,这我们不否认,可差距太大了,1:93年改为股份制后,我们的收 入完全没有增加,和93年前持平,一直到现在工资只有600元,可这次补偿差那么多, 2:93年前参加工作的都拿到了原始股,我们已经没有了,补偿还差那么多,3:在2年 前公司曾经搞过一次同样转换身份解除合同的条文,没有分什么原国家职工和后来职 工,很多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拿到了全部补偿,而这次就分了,同样身份,同样 工作,却是不同的待遇和对待,4我们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合同,企业要改为1年的,我 们能否拒绝。 我的内容有些多,占用您宝贵时间,请见谅,因为这关系到几百名员工的利益,请问 ,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几百名员工期盼您的解答, 有什么办法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对待,谢谢您

最佳回答

想人陪的樱桃

传统的画板

2026-03-30 04:55:09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携带相关材料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缓慢的康乃馨
    回复
    2026-03-30 04:55:09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携带相关材料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 温暖的八宝粥
    回复
    2026-03-30 04:55:09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上一篇 特殊情况下能认定为工伤吗

下一篇 工资多发,现追还,我是否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