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能否定为工伤

司法 时间:2026-05-29 06:07:08 阅读:9822
梁某在公司从事电器维修工作,每天工作12小时,周六、周日不休息,常年累月不休息。今年3月某日下班之前突然感到胸部不适,遂提前下班半小时,到家后即死亡。梁某平时身体健康,无心血管方面疾病。 法医鉴定:“梁某符合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过度疲劳使心脏负荷突然增加可作为其诱发因素。”死亡时间在下班后的半小时左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急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 请问: 梁某能否定为工伤?如果不能定为工伤,能否以人身伤害赔偿起诉其所在的单位,要求赔偿? [em11]

最佳回答

甜美的爆米花

孝顺的中心

2026-05-29 06:07:08

应当视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可靠的大叔
    回复
    2026-05-29 06:07:08

    应当视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

  • 呆萌的小笼包
    回复
    2026-05-29 06:07:08

    符合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依法给交纳了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那么申请认定工伤后,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社保机构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给交纳了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那么申请认定工伤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待遇赔偿。

  • 狂野的羽毛
    回复
    2026-05-29 06:07:08

    社保局的《工伤认定书》今天下发了。不属于工伤。理由是没死在工作岗位上,而是死在家里。 不知道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下一步,能否以人身伤害赔偿起诉其所在的单位,要求赔偿?

  • 安静的毛巾
    回复
    2026-05-29 06:07:08

    哪一位律师做过这方面的案件哪?最好是成功的案例。

  • 舒适的玉米
    回复
    2026-05-29 06:07:08

    符合工伤条件,应申请认定工伤。

  • 负责的刺猬
    回复
    2026-05-29 06:07:08

    申请了再说。

  • 要减肥的奇异果
    回复
    2026-05-29 06:07:08

    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上一篇 有钱人想要我们的孩子,怎么办?

下一篇 我父亲在去世以前在日记中写的声明(对全家人说的),能不能作为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