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返还安家费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16:40 阅读:3638
因升学考试,我欲终止合同。2005.7.1我和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合同。现在眼看就要到2006.7.1了,于是我去人事科洽谈合同事宜。 可是人事科告诉我,我要先提交(不续约而终止的)申请。然后公司才能讨论是否审批。而且还要依据公司的文件要我返还2500安家费(可合同里之字未提返还事宜)。还告诉我,如果我不那么做,那么公司就不能在合同到期的时候给我开(合同终止的证明)。那么其他的手续,诸如:户口,档案,保险的都不能给我办。 我的问题是: 是否要返还2500元安家费, 如果不返还安家费,公司就不给办理相关手续,是否合理,我该如何对策? 一般办理手续需要多长时间,有没有时间期限呢? 附上:合同变更、终止或解除 9.1 在本合同期内,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手续。 9.2 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公司和员工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公司和员工书面约定的其他终止本合同的事由发生的: 3)员工达到依法规定的退休年龄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本合同其他终止事由发生的: 9.3 公司和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且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公司应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后解除本合同的。在此情况下,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以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并且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 协议的。 公司按照第(1)款解除本合同时,还应依法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费。 9.5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任期内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通知员工解除本合同,且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得规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纪律的。 (二)员工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形。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本合同: 1)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公司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8 除非另有约定,若员工不能或不愿意继续受聘与公司,员工应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 公司。若员工未提前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即离开公司,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9.9公司违反或解除本合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9.10 员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每提前一年,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但违 约金至多不超过六个月本人工资,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给予赔偿。 9.11因以上第9.4,9.6款解除本合同,公司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9.12 终止、解除本合同时,公司应当向员工出具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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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0:16:40

合同到期一方或双方不续签合同,合同自然终止,不须经过公司审批。 不须退安家费。 公司届时应配合你办理户口、档案等手续。 或公司不配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忐忑的星星
    回复
    2026-03-30 10:16:40

    合同到期一方或双方不续签合同,合同自然终止,不须经过公司审批。不须退安家费。公司届时应配合你办理户口、档案等手续。或公司不配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心灵美的硬币
    回复
    2026-03-30 10:16:40

    谢谢您得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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