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营业用租房拆迁补偿及房租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7:49 阅读:3433
A租用了B从C处转租来的营业用房,经重新装修、购置设备后开业。已营业一段时间,现因该地段要拆迁,导致无法正常营业乃至亏损,请问各位律师: 1、在明知马上要拆迁、无法正常营业的情况下,A是否可以暂不支付给B房租? 2、A若在B和C的共同要求下停业搬迁,是否可以先不支付房租,待该地段的拆迁补偿下来后再进行补付? 3、若在A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范围内支付房租的话,B与C是否有权置押处置A营业用的设备等? 4、拆迁补偿通常只会给C,即房屋产权所有人吗? 若A现在支付了下半年的房租,但却因拆迁而无法营业,坚持到拆迁补偿分配给C后,C不给A相应的装修补偿该怎么办? 以上问题烦请各位律师尽快给予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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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心锁

明亮的金针菇

2026-03-30 01:17:49

我的问题描述的不够清楚吗?为什么在线律师没有给予解答呢? 谢谢啦!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英俊的丝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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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7:49

    我的问题描述的不够清楚吗?为什么在线律师没有给予解答呢? 谢谢啦!

  • 无聊的哈密瓜
    回复
    2026-03-30 01:17:49

    你的问题描述得确实不够清楚。首先应当确定B是否有权转租,B转租时C是否知情、是否同意?其次,租赁合同对拆迁补偿问题是否有约定?建议带上相关材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 机智的绿茶
    回复
    2026-03-30 01:17:49

    首先,B转租是征得了C同意的情况下转租的。其次,关于租赁合同中只提到相关“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租赁方无法正常营业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没提到拆迁补偿问题。不知这种情况下,我所提的几个问题是否能给予解答呢?不好意思:)

  • 激动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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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7:49

    所有外来人口的房子都是违法建筑吗(附图)?拆迁时可以不补偿安置吗?我从武汉郊区的一个村搬家到另一个村,在领取了土地证和建房证后盖了私房,2002年拆迁时,和拆迁公司签定了拆迁还建协议,约定安置同等面积的宅基地,后来拆迁公司单方面更改还建协议:不安置宅基地,改为安置还建房(外来人口不安置)。声称外来人口没有建房资格,所建房子一律违法,不予安置。请问:所有外来人口的房子都是违法建筑吗?我搬家到外地,不能盖房吗,盖房就违法吗?有土地证和建房证也没用,是吗?详情请看新浪博客:[url]http://blog。sina。com。cn/u/1256167947[/url]武汉的律师不敢接案,现全国征求律师高手。电子邮箱:[email]027sqwy@163。com[/email] QQ:41285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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