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培训协议的规定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1:38 阅读:3450
我2004年毕业后进入现在的公司工作,当时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协议中主要约定了工资,保险,补助等费用,工作期满一年后为公司服务36个月,如违反约定要赔偿第一年所发的工资,保险等费用. 在工作期间公司并未对我进行任何培训,只是我工作,公司发工资,我现在想辞职,协议约定期限还差26个月,请问协议中规定36个月服务期限是否合理,要求赔偿第一年的工作所得是否合理,作为应届生是否有什么特殊性,如果需要赔偿,怎样赔才合理合法? 请求您的帮助,您辛苦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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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鸡翅

炙热的月光

2026-03-30 02:51:38

应届生如果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其待遇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发生争议都是适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 作为职工,如果想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单位即可。至于违约金,劳动合同里可以约定,但是如果过高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你与单位签订了培训协议,如果单位提供了培训(而且是单位额外付钱为你提供培训机会的情况下),你没有到约定的工作年限便离开公司,则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培训费(公司要举证),而不应要求赔偿第一年所发的工资、保险等费用。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酷酷的牛排
    回复
    2026-03-30 02:51:38

    应届生如果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其待遇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发生争议都是适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作为职工,如果想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单位即可。至于违约金,劳动合同里可以约定,但是如果过高是不能得到支持的。你与单位签订了培训协议,如果单位提供了培训(而且是单位额外付钱为你提供培训机会的情况下),你没有到约定的工作年限便离开公司,则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培训费(公司要举证),而不应要求赔偿第一年所发的工资、保险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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