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离婚需要本人到韶关办理吗

司法 时间:2026-08-23 14:02:36 阅读:6727
我朋友于2002年在韶关南雄领结婚证,2004年7月与丈夫因感情不合分居,签订离婚协议后回昆明工作,她至今未回韶关,现也无法电话联系其夫,按法律规定分居已满两年可以离婚.男方是韶关南雄人,女主是云南大理人. 请问:1。这样的离婚需要本人到韶关办理吗? 2。能否全权委托律师办理? 3。办理费用大概是多少? 4。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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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痴的篮球

清脆的烤鸡

2026-08-23 14:02:36

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满意的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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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4:02:36

    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

  • 懦弱的大雁
    回复
    2026-08-23 14:02:36

    1。这样的离婚需要本人到韶关办理吗?是的。2。能否全权委托律师办理?如委托律师,则当事人如在国内,应该出庭。 3。办理费用大概是多少?如诉讼要交案件受理费,要看财产情况来收费,如去民政局登记则费用不多。4。需要多长时间?如诉讼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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