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做了伤残鉴定,是轻重伤的鉴定.我问什么时候可以结案,为什么要通过法院呢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50:46 阅读:9571
我是一个25岁的女孩,还未结婚.事情发生在2005年10月25日下午两点左右,我跟朋友到营口鲅雨圈旅游.当我朋友开车到离海边不远的山道上时,车突然跟大树相撞,这时做在副驾驶的我,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导致我的右臂肘以上离断伤.右臂的血管,神经.骨干全部受到严重的伤害.经过及时的抢救做完手术之后胳膊成功的接上了,但是至今还无知觉. 我已经做了伤残鉴定,但还没结果.我问了交通队的有关人员,说鉴定出来了,是轻重伤的鉴定.我问什么时候可以结案,他说要通过法院,我不明白,为什么要通过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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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犷的毛衣

2026-03-31 20:50:46

首先应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再进行伤残鉴定,最后根据认定的责任和伤残等级确定赔偿额。可以通过交警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没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及标准是: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20年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忧郁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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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50:46

    首先应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再进行伤残鉴定,最后根据认定的责任和伤残等级确定赔偿额。可以通过交警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没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及标准是: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20年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无语的板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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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50:46

    看来是案件不能协商解决,则你可以起诉。可起诉肇事责任方\车主\保险公司\其他有关责任人。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粗暴的方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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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50:46

    你要弄明白之后在告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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