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不是医院的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5:35 阅读:2
05年3月3日晚,年界90的患者腹涨轻微疼痛,热敷休息2小时后缓解,半夜症状消失。3月4日早晨病患家属去医院门诊请医生出诊,医生要求住院,住院部无床位,患者白天无症状,下午5点再次去联系住院,两个内科病区说:“让急诊科接患者,住院部不管接病人”。急诊当班医生说:“是小病不要紧,老人有起搏器在保着命(患者于2004年在体内装了双腔起搏器),等一会儿他到家里看看”。结果医生一直没来,患者在家中于3月5日凌晨4时因呕吐堵塞气管窒息身亡。 证据:1、医院的调查结论:患者家属确实在当天两次到医院说明病情,要求出诊和接患者住院。 2、医院承认如果下午急诊科按患者家属的要求接病人入院,病人不会死亡。急诊科当班医生认为是小病未对年界90的患者加以重视。 3、以上是医院的调查结论,该调查报告的原件,现在在患者家属手中。 4、还有若干门诊和住院部医生写的患者家属确实到医院联系出诊和住院的证明。 患者家属主诉医院不执行医疗合同。 另注:患者因年事已高,时常在医院内科住院部心血管病区住院做保健治疗,家属照顾甚微,所以体质保养的一直不错的。 请问,这个事件是否是医院的责任?现在医院的部分不负责任的当事医生,谎称没有接到家属的出诊和住院要求,还有一名医生叫嚣说:人已经死了一年了,还告什么告,我看谁敢给你们作证。但是当时事情发生时,应患者家属的要求医院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有一份事故调查报告的原件,现在患者家属手中,是否可以作为主要证据之一?当时事故调查结束医院应患者家属要求,当事医生向患者家属公开道歉,被直接拒绝,医院到现在还没有合适的处理方案,这时是否可以诉诸于法律解决?

最佳回答

精明的刺猬

沉静的小海豚

2026-03-29 23:25:35

本案医方确有不足之处,但构成医疗事故的可能性不大。 诉讼的话胜诉机率不大。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贪玩的薯片
    回复
    2026-03-29 23:25:35

    本案医方确有不足之处,但构成医疗事故的可能性不大。诉讼的话胜诉机率不大。

  • 疯狂的黄蜂
    回复
    2026-03-29 23:25:35

    可诉到法院。

上一篇 询问医疗负责问题,急待处理!

下一篇 如何对付无良老板的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