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黑锅车主,赔偿十几万,如何减少损失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57:53 阅读:4586
事情发生在2004年,我父亲由于一些认知上的错误,将其身份证借于一个外地人曾某买摩托车,结果,曾某发生车祸,撞伤一人陈某(车祸原因为:陈某逆向行驶,曾某行使在非机动车道上,交警判定曾某为主要责任方)。车祸发生当时,虽然我父亲为实质车主,但是当时,并没有接到任何交警的电话询问实际情况。这一点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而曾某留下1000元之后,到现在杳无音讯…… 在同年10月,作为车主的父亲,收到法院第一张传票。 05年2月,陈某由于救治无效死亡,于是,我们收到第二张法院传票。中间父亲都有出庭,但是曾某一次都没有到场。于是,法院判定对方无偿还能力,需要我们赔偿补偿70%的连带责任。其中,他们一共需要赔偿的费用为23万多,也就是我们需要赔偿16万多。而曾某只需要赔偿6万多就可以了。 06年的5月14日左右晚上8点多,他们一家几口人就这么突然闯到我们家(房子是我大伯伯家的),当时,我们家里只有一个84岁的老人家在,他们的闯入让老人家惊慌了,虽然我们有报警,但是至今都没有任何结果,他们还是在那里吃住,把我们家已经弄得来不像样了。他们的小孩还老是对着老人家动手动脚,而我们却什么也不能做,这让我们非常没有安全感,怕老人家有个闪失,虽然派出所安排了联防队每天24小时待命,但是,却至今都没有帮我们真正的解决!!! 我说一下我们家的情况:父亲做生意,失败,曾经有房,但是卖了;母亲的工作是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我的工资也就1000多,家里有一个84岁的奶奶,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大伯伯家的。 我先在要问的是: 1.我们要怎样能将损失减到最低限度?上诉的话行不行?我们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2.他们这样呆在我们家(大伯家)算不算违法?我们可以告他们吗? 3.他们的赔偿款,应该按他们那边的生活费用来计算,还是按照上海的来计算呢? 4.我们也看过这样一类的案件,为什么人家只需要赔偿10%就可以了,而我们确是按最大限度的来赔偿呢? 我还有许许多多的疑问,但是由于脑子比较乱,很多可能也没有交代清楚,如果大家有什么疑问,请跟贴问我,我会尽力回答。也请大家帮帮我们,十几万对于我们根本是生活无法承受之重,我们没有办法承担的。 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所以,请大家帮帮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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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酷的期待

可爱的犀牛

2026-03-30 00:57:53

问过父亲:1。对方是先买的车然后找的车主(发票已经开好,但是没有台头) 2。当时办理牌照,是一起去的 3。发生事故当时,交警没有打电话求实过我父亲,当然也不知道那个人到底是怎么做的口供。(至今都没有问过) 4。对方至今杳无音讯,从无出庭或者电话慰问之类的 对了,曾经法院有经过调解,我们需要给对方一万了解此事(之前已经付过一笔款,差不多也一万),死者的妻子曾经签字同意,但是现在,他们不予以承认,说他们原告一方必须所有的人签字才算通过,而现在我们不知道这笔钱是不是在他们手中或者怎样?!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清脆的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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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7:53

    问过父亲:1。对方是先买的车然后找的车主(发票已经开好,但是没有台头) 2。当时办理牌照,是一起去的 3。发生事故当时,交警没有打电话求实过我父亲,当然也不知道那个人到底是怎么做的口供。(至今都没有问过) 4。对方至今杳无音讯,从无出庭或者电话慰问之类的 对了,曾经法院有经过调解,我们需要给对方一万了解此事(之前已经付过一笔款,差不多也一万),死者的妻子曾经签字同意,但是现在,他们不予以承认,说他们原告一方必须所有的人签字才算通过,而现在我们不知道这笔钱是不是在他们手中或者怎样?!

  • 闪闪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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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7:53

    1。我们要怎样能将损失减到最低限度?上诉的话行不行?我们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如对方在你家中不走,涉嫌刑事犯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你们可以起诉他们。 2。他们这样呆在我们家(大伯家)算不算违法?我们可以告他们吗?答案同上。 3。他们的赔偿款,应该按他们那边的生活费用来计算,还是按照上海的来计算呢?事故发生地。 4。我们也看过这样一类的案件,为什么人家只需要赔偿10%就可以了,而我们确是按最大限度的来赔偿呢?案件情况不同,你的案情可能并不简单,当然如你们已经赔偿对方了费用,可要求实际肇事司机赔偿你们。

  • 含蓄的紫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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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7:53

    他们居住在你们家是违法的,可以起诉要求其搬走。

  • 高兴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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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7:53

    对了,由于没有能力偿还这笔巨款,我父亲在5月中旬曾被拘留15天!请问,这个15天有什么具体的意义?

  • 会撒娇的小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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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7:53

    感谢两位律师的回答,请问如果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话,是不是可以把两方人全都告上法庭(一位肇事车主、二为原告一方),我们可以以什么名目状告他们呢?2。现在很明显的是,法院认为肇事者没有办法赔偿这样一笔巨款,所以由我们补充赔偿,而显然,照我们这样的情况,我们也根本没有办法赔偿这样一笔巨款!那我们该如何减少损失呢?应该怎么做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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