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约,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金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2:27 阅读:2300
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截至日期是2006年6月30日。最近因我所在的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合并,公司于今天向我发送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大意是:由于公司战略调整,在原合同到期一月前通知我(就是今天),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本公司续签合同;员工可以选择跟合并的新公司签合同,或离职。 我想问的问题是:对于这种公司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我不想和新公司签合同的话,申请公司给予劳动补偿2个月,是否符合新劳动法规定? 注:我在原公司已工作1年半时间。

最佳回答

美满的小刺猬

有魅力的白云

2026-03-29 23:22:27

我查看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觉得公司应给予赔偿。2楼的回答好困惑呀,能解释一下吗? 具体如下: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凶狠的金针菇
    回复
    2026-03-29 23:22:27

    我查看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觉得公司应给予赔偿。2楼的回答好困惑呀,能解释一下吗?具体如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 瘦瘦的衬衫
    回复
    2026-03-29 23:22:27

    不可以吧。。

  • 冷傲的小白菜
    回复
    2026-03-29 23:22:27

    因为按上述行为来说,公司并不是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属于终止劳动合同,对不准备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告知(以免付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这是我个人的理解,当然我也是半罐水。

  • 含蓄的嚓茶
    回复
    2026-03-29 23:22:27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上一篇 甲是否要交纳违约金

下一篇 二手房过户结件后,才发现卖主暖气费一直没有交,欠费一万多元